靈璧縣位于安徽省東北部,淮北平原東部,地理坐標為北緯33°18′~34°02′,東經117°17′~117°44′??h境東臨泗縣,西連宿州市埇橋區,南接蚌埠市固鎮、五河兩縣,北于江蘇省銅山、睢寧兩縣接壤,南北長82公里,東西寬36公里,總面積2125平方公里,耕地面積181萬畝。全縣地勢低平,地形北高南低,呈西北東南傾斜。海撥27~18.5米,一般多在20米左右,地貌特征為“大平小不平”,平原面積占總面積的89.6%,黃泛沖積土層較厚、土壤肥沃,適宜于機械化生產。境內主要山丘屬低山丘陵和剝蝕殘山,屬準陽山系,徐準山脈余脈。主要山峰有54座,海拔超過100米的有24座,最高峰為下樓鎮西部的靈覺山,海拔189.7米。境內有河流干支流15條,總長388.9公里。
建縣之前,靈璧區屬多有變化。秦屬泗水郡。漢分屬洨、虹、谷陽、符離、夏丘、下邳諸縣領轄。三國時屬魏之下邳。西晉屬沛國,東晉屬陽平都。南北朝時改陽平郡為谷陽郡,又置連城、高昌二縣,靈璧縣南郊屬連城縣;梁置臨潼郡,北齊廢為縣,后又置潼郡,轄今縣境北部。隋初屬彭城郡,后改屬下郡。唐初屬谷陽縣,隸徐州;唐顯慶(656)夏丘更為虹,廢谷陽為蘄縣,本縣分屬虹、蘄兩縣。元和四年(809)虹縣部分屬宿州,隸河南道。五代十國本縣分屬宿州、泗州。北宋元祐元年(1086)建具,析虹縣之“零璧鎮”置零璧縣,屬宿州,隸準南東路,同年7月復為鎮;七年(1092)二月復為縣,屬宿州,隸淮南東路;宋政和七年(1117)改“零璧”為“靈璧”;南宋建炎后沒于金。元初復為縣,屬宿州,隸屬河南歸德府;元至元四年(1267)改屬泗州,十七年復屬宿州。明洪武四年(1371)改屬臨濠府,六年屬中立府,后屬鳳陽府,直隸南京。清初沿明制,屬鳳陽府;順治二年(1645)改屬江南省鳳陽府;康熙六年(1667)改屬安徽省,先后屬鳳陽府、風潁六泗道管轄。民國元年(1912)4月廢府州設縣,本縣屬安徽??;民國3年置道,屬淮泗道;16年廢道,又直屬安徽??;21年安徽省設10個行政區,屬第六行政區;民國24年后,行政區更名,先后屬第六行政督察區、第六專署和第四行政區。民國37年(1948)11月25日全境解放,屬江淮解放區第三行政署;民國38年4月改屬皖北行署宿縣專區;1952年4月屬安徽省宿縣專區;1956年元月改屬蚌埠專區,1961年4月復屬宿縣專區;1971年3月專區更名為地區,屬宿縣地區;1999年5月宿縣地區行署改為省轄宿州市,屬宿州市至今。全縣轄19個鄉鎮,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,310個村民委員會(含居委會、社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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